本報訊 (記者 高龍)在商場里買鞋子,,試穿新鞋照鏡子看是否合適,,照完鏡子卻發(fā)現(xiàn)舊鞋不翼而飛,。日前,讀者翟先生致電本報,,反映了他在某商場遇到的不快事,。
翟先生說,當天他到某商場購物,,看中了一雙休閑鞋,,就坐下來試穿。他穿著新鞋到5米外處照鏡子,,不過二三分鐘,,回到原位卻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皮鞋不見了,翟先生找了一大圈,,也不見鞋子的蹤影,。他向營業(yè)員和保安反映此事,后經保安調看監(jiān)控錄像證實,,在翟先生試新鞋時,,有一名中年男子偷偷把他的舊鞋放入包中,并在同伴的掩護下離開現(xiàn)場,。翟先生沒想到會發(fā)生這種事,,工作人員最終也沒能為他追回皮鞋。經交涉,,商場同意翟先生穿著當時試穿的鞋子離開,。“用價值100元左右的休閑鞋來換我的皮鞋,,實在不劃算,,但當時我別無他法,否則就要光腳離開了,?!钡韵壬鸁o奈地說。第二天,,該商場負責人馮先生向記者證實了此事,,但他表示,營業(yè)員未承諾幫顧客保管財物,,商場與顧客之間不構成財物保管關系,。事發(fā)后,商場已贈送顧客當時試穿的價值99元的商品,?!霸谏虉鍪Ц`,難道商場不用負責嗎,?”翟先生不解,。
對此,,記者咨詢了我市法律工作者徐剛律師。徐律師認為,,商場是否有責任取決于顧客與其是否形成保管責任關系,。如果商場提供保險箱、儲物柜等保管服務,,顧客財物遺失,,商場需承擔責任;若沒有提供保管物品的服務,,則不承擔責任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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